《黄山市志(~2006)中册》.pdf_安徽省志


内容简介:唐以前,徽州赋税较轻。唐末,陶雅为割据需要,除增加正税之外,又增加了不少杂钱,至五代其弊依然。宋代,在当地官府的一再奏疏之下,朝廷一度下诏,收退绢,省杂钱,使当地老百姓得到实惠。人明以后,朱元璋优待家乡,多次减免家乡及徽州等地的税赋,所以徽州税赋为轻。然而,明代中叶以后,随着徽商富名远播,赋役又开始加重。
编纂单位:黄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
出版单位:黄山书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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